上海电气原董事长郑建华一审获死缓 涉案金额超7亿元

2026年1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电气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罚金20万元。

此案再次证明——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公开透明——任何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国企治理现代化,既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