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发布了,哪些人不适合开具长期处方?

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了《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这个规范明确了一些政策,例如处方量最多不超过12周。 孙倩文近日报道了一个消息,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里提到了允许基层为慢性病患者开具长达12周的用药处方,并且不会把这部分费用计入次均费用考核中。这样的规定给基层医生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让他们能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更加合理的诊疗方案。慢性病治疗需要长期坚持,很多患者的病情也比较稳定。以前一次就诊最多只能拿到四周的药物,现在延长到了12周,患者就不用频繁往返医院了,既省时又省力。漯河市源汇区柳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主任王伟豪提到了这点,他认为这个政策特别方便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和慢性病患者,减少他们去医院跑的次数。 然而,王伟豪也指出了这个政策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长时间开具处方意味着病人和医生见面的机会减少了,这对病情监测、用药调整和健康宣教来说并不是特别有利。因此,在给病人开出长期处方时一定要交代清楚家庭监测血糖、血压、心率等指标的重要性。如果发现病情有变化要及时联系医生并根据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指导意见》还指出了医保支付比例的相关规定。对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同样不低于50%。这些措施既能从经济上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医,又能大幅提升就医的便捷性。 此外,《指导意见》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来了更多利好消息:医保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结余留用资金下沉、月度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等措施都能缓解资金周转压力;统一县、乡、村用药目录并推进集采药品进入基层也能缓解“缺药少药”的难题。 哪些人不适合开具长期处方?王伟豪提到对于疾病处于急性期或者需要定期监测指标调整药物的病人一般不开长期处方。《长期处方管理规范》中也明确了适用范围:适合需要长期药物治疗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有些特殊药物如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等不得用于长期处方。 根据患者诊疗需要,《规范》规定了长期处方量在4周内比较合适;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可以适当延长至12周。超过4周的话医师需要严格评估并记录患者情况。 记者还了解到,《规范》中也明确提到了单张处方数量和金额没有限制。对于代领问题,《规范》表示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下因行动不便等原因可以由熟悉情况的人员代领并配合做好登记记录。 很多人担心长期用药安全性问题如何保障?王伟豪提到将基层药师编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来开展居家药学服务可以减少安全风险。《规范》中也提到家庭医生团队要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管理并在病历中注明情况变化等信息。 河南河南融媒体记者孙倩文报道了这个新闻。胡敏统筹此次工作,安伟负责编辑工作,刘广辉负责AI生成内容工作。这次报道关注了国家政策对基层医疗服务发展的支持情况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