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了"工人酸菜池中抽烟吐痰"事件的处罚决定;这起在网络广泛传播的食品安全事件经过调查取证,已依法处置。 事件发生于2025年10月。凌海市新庄子镇隆盛腌渍菜厂从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租赁腌菜池进行酸菜生产。10月24日至25日,该厂派工人装运酸菜共32吨。装车过程中,临时工人马某在池边作业时出现不卫生行为,一边抽烟一边向池内吐痰,污物进入酸菜水中。这个过程被拍摄上传网络,26日引发舆论关注。 经调查,涉事酸菜被运回厂后切丝储存,共33桶,货值6.4万元。幸运的是,这批酸菜未进入市场销售,未造成消费者食用后果。但这并未减轻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企业经营者王某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构成生产污秽不洁食品的违法行为。考虑到事件经媒体曝光引发广泛负面舆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监管部门决定从重处罚。 处罚决定包括四个上:没收全部32吨涉事酸菜丝;罚款110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企业经营者王某昌、厂长杨某以及临时工人马某实施五年行业禁入,期间三人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从事涉及的工作。 需要指出,马某系临时雇佣工人,由他人介绍,按吨计费每吨80元,至今未获报酬。这反映出食品生产企业在用工管理上的漏洞。企业对临时工人的食品安全培训和行为规范约束明显不足,导致出现严重卫生违规。 承租方辽宁润泽农业有限公司作为腌菜池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对生产过程的监管也存在失职。葫芦岛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对其法定代表人杨勇罚款100万元。 这起事件暴露出食品生产企业在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过程控制等环节的薄弱之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都成为食品安全隐患的温床。
食品安全没有"侥幸空间",也不存在"只要没卖出去就不算问题"的模糊地带。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置是守住底线的必要手段。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制度把不规范操作挡在生产现场,把责任落到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岗位。唯有让规范成为日常、让记录形成闭环,才能在面对舆情与质疑时拿出经得起检验的答案,真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