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原副局长李春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涉"两罪"被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16日发布的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两项罪名对其提起公诉,标志着这起重大职务违法案件进入司法审判阶段。

李春良的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权力滥用特征。

检察机关指控显示,李春良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二处处长、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一系列重要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更为严重的是,李春良离职后仍然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继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体现出其权力变现意识根深蒂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年11月的通报进一步披露了李春良的违纪违法具体情形。

通报指出,李春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

在具体违纪行为上,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装修服务。

这些行为表明,李春良已经完全放弃了廉洁自律的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

从职业生涯看,李春良曾经是党政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人物。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出生的李春良具有大学学历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在部队服役。

1997年他转业进入中央组织部,历任地方干部局工作人员、干部二局副局长、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干部二局巡视员等职。

2016年底被任命为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后,成为国家林草局成立后的重要领导成员,主管国家公园建设工作。

2023年4月被免去副局长职务后,当年底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

然而,这样一位曾经的高级干部,却在权力的诱惑下逐步沦陷,最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春良案件的查处反映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一方面,高级干部掌握的权力更大,接触的利益关系更复杂,一旦放松警惕,就容易陷入权力寻租的泥潭。

另一方面,离职后继续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进行违法活动,说明对权力约束的制度设计仍需完善,离职干部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

此外,李春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这表明教育引导和制度约束的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李春良是国家林草局成立后被查的最高级官员之一。

同时,2026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张建龙和李春良曾长期共事,两位高级领导相继落马,说明林草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系统内部的权力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要守住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安全底线,也要守住党员干部的纪法底线。

李春良案再次表明,权力一旦偏离为民用权的轨道,必然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以案件为镜鉴,持续把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才能更好守护绿水青山,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