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让法律在引领和评价社会行为方面的作用

3月2日,最高法开了新闻发布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怎么样关心老百姓的事儿给说了一下。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这次给大家定了几个规矩:丧子的爷爷奶奶想看看孙子孙女,是有权利的;成年的孩子要是老想在家白吃白住,没这权利;公司要是员工请假照顾病危的老父亲,最好能多点包容。她还提到,要整治那些“卷款跑路”、不退钱的预付式消费乱象,保护消费者。她讲了个典型例子来管住“职业闭店人”,让那些背债的人逃不掉,让市场环境更干净。最高法还特别强调了网络消费的事儿。据透露,近五年法院一共审结了18.6万件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和10.3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他们用法律手段治好了像“货不对板”、退货受限、小孩子乱充值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陈宜芳还说要把个人信息的收集尺度搞清楚,网络服务商收集信息要合理必要才行。 另外,还要把那些打虚假官司、躲债的人给严惩了。他们发布了很多典型案例来抓逃废债的行为,针对借了钱不还的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纠纷,还有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者离婚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的其他方式,都给出了明确的惩治规则。 这一系列举措就是为了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大家能感受到法律在引领和评价社会行为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