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看病的时候,因为没按合同上写的方式去治,小张他爸张某给通州法院提了上诉,结果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了100万元。新京报记者张静姝和通讯员杨慧报道说,很多人买保险就是想防着点风险,可孩子查出大病后,医院用了更先进、更安全的办法治,保险公司反而找借口说没按合同检查,不肯赔钱。最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了个案子,说是不能光看检查手段符不符合合同就不给赔。张某是在2020年7月给儿子小张买的那份“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一直按时交着保费。到了2023年1月,小张去医院看病,被确诊得了杜氏肌营养不良症。2024年7月,张某找保险公司要钱,结果保险公司说这次申请的情况不符合合同里的标准。 张某就把事儿闹到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想让保险公司赔100万元的保险金,还得把以后的保费免了。保险公司说,根据合同规定,得有三样东西:肌电图、肌肉活检的结果还有生活不能自理三个月的证明才行。可是张某提供的材料里根本没有肌电图和肌肉活检的结果,他们觉得这就不算理赔的条件。 法官觉得关键是看孩子到底符不符合严重肌营养不良症的条件。合同上要求肌电图和肌肉活检就是为了确认是不是有病理变化。因为孩子小嘛,现在大家都觉得做伤害小、准确度高的检查才好,这也合情合理。 根据《中国杜氏肌营养不良携带者筛查的临床实践指南》,一般先做基因检测就行了,没必要非要做肌肉活检。所以保险公司不能拿这个当理由来难为被保的人。既然现在能确诊这孩子得了病,肯定是符合合同里说的赔付情况的。 最后法院判了保险公司赔100万元。而且这也满足合同里说的生效180天后由专科医生确诊重大疾病的条款,所以后期保费也得免了。一审判决下来后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