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逼男友签百万分手费,结果起诉被驳回!

你听说了吗,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件事,“女子逼男友签百万分手费,结果起诉被驳回”,真是刷新了我的认知啊。陈某和赵某以前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因为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了。陈某为了补偿自己,就多次要求赵某写借条。她居然还以死相逼,最后赵某无奈写下了100万元的借条。结果分手后,陈某真的拿着这个借条去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偿还“债务”。 你能想象吗?谈恋爱的时候还签这种欠条当分手费的凭据,这钱真的能要到吗?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个民间借贷纠纷案,给我们解答了这个问题。法院查明了事情的经过,原来陈某为了得到金钱补偿,多次给赵某压力,甚至威胁要自杀。赵某实在没办法了,才和陈某签下了这个《借款协议》。不过这次赵某并没有实际支付款项给陈某。所以分手后,她就拿着这个借条去法院要求还钱。 这个案子太有意思了!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签了《借款协议》,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借贷关系,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就是说赵某承诺如果和陈某分手就要给她100万元补偿。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所以双方不存在借贷事实。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浩律师还有邢东伟、翟小功也报道了这个事情呢。王浩律师指出这个案件撕开了亲密关系中最不堪的一面。当爱情变成算计,誓言变成欠条的时候,法律成为守护人性底线的最后屏障。 我真的觉得很不可思议啊!有人居然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感情问题。这样的情感勒索行为太不道德了!而且法律也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这就是为什么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啊! 网上对这件事讨论得很热烈呢!有人说感情不是买卖,法律给情感绑架踩了刹车;也有人问为什么女方明显是敲诈却没有追究刑责?还有人觉得无论男女利用情感索取财物都应该被抵制。其实真正的文明社会既要尊重情感自由还要以法律之力遏制人性之恶呢!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借条如果脱离真实交易背景反而可能成为举证自身违法的证据呢!还有就是真正的文明社会既要尊重情感自由还要以法律之力遏制人性之恶呢! 所以大家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啊!千万不要被人利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