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保护对象“看得见的墙”多、“看不见的系统”弱 长城不仅是连续的墙体工程,更是由关隘、敌台、烽燧、壕堑、挡马墙等构成的防御体系,同时与古道交通、聚落形态、山水格局共同形成历史文化景观。现实中,公众关注与管理力量往往集中在知名景区段,对“野外点段”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边界、管控措施、利用方式不够清晰,易出现局部修缮与整体景观割裂、旅游活动与遗址承载不匹配等问题,影响遗产真实性与完整性。 原因——发展需求叠加,亟须更精细、更系统的法治支撑 北京长城自东向西跨越平谷、密云、怀柔、昌平、延庆、门头沟六区——全长520.77公里——是明长城保存较为完好、价值突出、文化内涵丰富的区段。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以及文旅融合推进,长城沿线生态修复、乡村发展、公共服务和游客增长等需求持续叠加。既要防止遗址本体受损,也要防止周边建设、线路开辟、无序攀爬等对环境和景观产生累积性影响;同时,公众参观需求上升,需要在“能不能开放、如何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上形成可操作的制度安排。条例应运而生,通过地方立法把保护范围、责任体系和管理工具具体化。 影响——从“单点文物保护”转向“文化遗产整体治理” 《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明确将长城墙体、烽火台等本体及有关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畴,同时将长城赋存环境纳入法定保护。这意味着,与长城防御体系关联的古道路、堡寨村落、摩崖石刻等历史遗迹,以及周边山形水系、植被景观等,都将获得更明确的制度“护栏”。该调整,实质上把长城作为“系统工程”和“文化景观”来治理:既管遗址本体,也管景观环境;既强调整体性保护,也强调分段管理与属地责任。其带来的直接效果,是为跨区段、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提供依据,减少“各管一段、标准不一”的治理缝隙,也为后续修缮、展示、巡护、执法与社会参与建立统一预期。 对策——以清单化管理、评估式开放引导公众“安全、合理、可持续”参观 在文物保护与安全保障前提下,条例提出“长城参观游览区”概念,为公众参观提供更清晰的空间指引和管理框架。当前北京开放的长城景区主要包括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居庸关等,开放里程占比不高。下一步,北京市计划在未来一两年内盘点现有长城资源清单,对具备条件的点段开展保存现状、开放可行性、游客承载量等专项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依法开辟为参观游览区。此举表达出两个信号:一是“开放”以保护为前提,强调先评估、后利用,避免“一放就乱”;二是通过设置可控、可达、可服务的游览区,把部分原本风险较高、管理薄弱的点段纳入规范管理,推动“从禁止式管理转向精细化治理”,在保护与体验之间寻找平衡。 前景——到2035年有序扩大开放比例,推动长城文化带高质量发展 从规划视角看,面向2035年有序扩大开放里程,既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也是长城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抓手。随着资源清单完善、巡护体系强化、数字化监测与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未来具备条件的点段有望在严格门槛下逐步纳入游览体系。同时,条例对赋存环境的强调,也将倒逼沿线在国土空间管控、生态修复、乡村建设、业态布局等更加注重与遗产保护相协调,推动“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良性循环。可以预期,制度的落地将促使长城保护从“工程性修缮”走向“长期性治理”,从“景区化展示”走向“全域化统筹”,更好维护遗产价值与城市文化标识。
长城保护的升级是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进步。从单纯的"护墙"到全面的"护景",从被动的文物管理到主动的生态保护,北京的探索为全国长城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在严格保护基础上实现合理利用,让历史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生活、服务当代社会,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课题。北京的实践表明,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科学的评估机制和系统管理体系,此课题是可以得到很好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