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近年来,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案件频发,既破坏生态环保,也威胁农业生产。但实际执法中,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存在衔接不畅、标准不统一、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耕地保护的整体效能。 自然资源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指引,正是为了解决该问题。指引明确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土地执法机构的移送义务,规定对涉嫌破坏耕地的犯罪案件,必须向公安机关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不得拖延不移。这强化了执法的约束力,防止了权力滥用和推诿。 在时限上,指引作出了明确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确保案件及时进入刑事程序。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这种明确的时间节点既保证了效率,也给公安机关必要的审查时间,有利于形成快速反应机制。 指引还建立了双向移送机制。对于公安机关直接查处的破坏耕地案件,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但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在作出不予立案或撤销决定后,将涉及的材料移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这确保了每一起破坏耕地行为都能得到相应处理,形成了"刑事优先、行政补充"的完整执法链条。 在案件材料上,指引明确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调查报告、耕地认定书、勘验材料、行政认定或司法鉴定意见、涉案物品清单等6项必要材料的规范标准和文书格式。这种标准化要求消除了地区和部门间的差异,提高了材料的规范性和可用性,为后续侦查和起诉奠定基础。 指引还根据耕地毁坏的不同情形,将破坏耕地行为分为压占类、挖损类和污染类三种,并明确了各类型的认定意见、鉴定意见的适用情形、主责单位和规范格式。这种分类处理反映了科学执法的要求,有利于针对不同违法犯罪采取相应措施。 从更深层看,这一指引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定指引,两部门建立了行刑衔接的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形成了自然资源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协同体系,这将有力提升耕地保护的执法水平和威慑力。
守住耕地红线既是底线任务,也是长远之策。指引以程序明确、标准统一、责任压实为重点,把行刑衔接的"规则"细化为可执行的"动作",有助于让破坏耕地者付出应有代价。面向未来,唯有持续强化部门协同、严格依法履职、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才能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为粮食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