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4月1日那天,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巨轮街道那边出了个事,有网友给人民网的金台岩频道反映,说他们那边有个“暴走团”,大早上四点就开始放音乐,吵得周围居民没法好好睡觉。后来街道的工作人员去核实了一下,发现确实挺扰民的,就找了这个暴走团的头儿好好谈了谈,要求他们赶紧整改。消息一出,网上大家都给点赞呢。你想啊,大家都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吵醒的,早上五点四十五到六点三十这段时间,本来是很多人还在睡懒觉或者刚准备起床的时刻,结果他们在马路上放音响锻炼,这不就是明摆着扰人清净吗?咱们追求健康当然没问题,但得有个分寸,不能把别人的休息给霸占了。 这种所谓的“健身自由”其实已经严重违法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来说,公共场所扰民可是不行的。说白了就是公私得分开,在公共场合你再喜欢什么爱好也不能凌驾在别人的安宁和法律尊严之上。现在只是约谈了一下是为了把问题解决掉,接下来就得看这队人能不能说到做到,不再扰民。相关部门也得趁机搞点长效机制出来,平时多盯着点,别等出了事再去管。 咱们再深入想想怎么能不让这种闹剧再发生。广场舞也好、暴走团也罢,因为抢公共空间吵吵嚷嚷的事情可没少过。要真想根治这个问题光靠几次突击检查是不行的,得拿出系统的办法来。比如给执法装上“牙齿”,别老是等着居民投诉才行动,得在关键路口安上个分贝测试仪随时监测着;还要给锻炼的人找个固定的地方活动,把那些闲置的公园边角地开发出来;再搞个领队负责制,谁带的队出了乱子不仅罚当事人还得罚领队。只有执法真正严厉起来、服务跟上去、大家都形成了自律的共识,这场关于公共空间的争夺才能真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