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宫”的惯犯该怎么看?是该严惩不贷还是给条活路?

这次是2023年10月的一个晚上,一位61岁的刘某又惹上了麻烦,刚刚刑满释放才两个月。这位刘某出生在1963年,刚在8月份出狱。根据他自己的描述,他在工地打完工,跟工友喝完酒就回家了。在路上,他路过几家养生馆,本来想去享受一下服务,结果店家都不提供他想要的服务。于是他想起之前去过一家店,好像有这方面的服务,就直奔那家店而去。进门后,刘某把100块钱拍在桌子上,态度非常明确。但是女老板穆某并不回应他的请求,刘某急了,上前搂住女老板往包房里推。结果两人推搡中,一起从楼梯上滚了下去。刘某爬起来没事人一样走了,可穆某却摔成了骨折。后来穆某花了7万块钱的医药费来治疗这一事故。 女老板穆某给警方的说法跟刘某完全不一样。她说自己当时在门口等丈夫回家,根本没有提供什么服务的打算。而刘某却想要发生关系,上来就掐她脖子往里拖。她拼命反抗之后两人从楼梯上摔下去了。这时刘某看到穆某受伤了就跑了,穆某自己爬下楼报了警。 这次事件让法院面临一个关键问题:如何区分强奸未遂和嫖娼?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妇女的行为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犯罪未遂则是指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成功的情况,可以减轻处罚。这次事件的关键证据是女老板穆某的陈述。她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提供服务的意愿,而且刘某用暴力手段把她往包房里拖时一直在反抗。 这个案件被法院认定为强奸未遂,并且考虑到刘某是累犯,需要从重处罚。最终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 除了这个事件本身外,刘某的人生轨迹也让人唏嘘不已。法院查明了他从17岁第一次盗窃开始到现在已经有6次故意犯罪记录了,累计刑期差不多40年。也就是说他从少年时代起大部分时间都在监狱里度过了。 这一次事件让大家对累犯制度和醉酒者犯罪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人们纷纷议论:这种人是不是没救了?但从法律角度看,法律必须用严厉的惩罚来震慑那些屡教不改、多次犯罪的人。 这次事件还提醒我们不要以为喝酒是违法的挡箭牌。即使是醉酒状态下犯罪也要负刑事责任。对于“花钱买服务”这种说法也不能轻信,关键要看具体行为和对方意愿。 一个61岁的老头大半辈子都在监狱里度过了,出来两个月又进去了。这个案件听起来像是个笑话却让人感到悲哀。 大家对于这种“七进宫”的惯犯该怎么看?是该严惩不贷还是给条活路呢?大家在评论区里谈谈自己的想法吧。 (信息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