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日前对新出台的《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进行了深度解读。这部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北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入制度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至关重要。 从问题导向看,北京养老服务当前面临多重困难。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指出,本市养老服务主要存设施不足、网络不够健全、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机构缺乏、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这些"短板"直接制约了养老服务的均衡发展,影响了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 为破解这些难题,条例建立了系统的制度框架。其中最突出的创新是首次通过地方立法形式确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统筹协调、行业指导职能;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等综合服务,并整合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助餐助浴等上门服务;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作为延伸网点,链接家庭与社会服务,打造"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该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网络体系,使老年人能在家门口就近就便获得专业、普惠的养老服务。 在养老设施建设上,条例明确由区政府统筹制定建设方案,通过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多种方式补充设施。特别是支持将闲置的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办公用房等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这一举措既盘活了社会资源,又降低了建设成本,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这一突出难题,条例提出了多层次的解决方案。支持建设专门面向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提高失智照护能力;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照护技能培训,强化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支持;推进"家庭+养老"融合发展,壮大失能失智照护队伍。调查显示,居家照护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刚性需求,条例将深入加大这方面的支持力度。 医养结合是条例的另一重点内容。条例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医保范围;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优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长期处方、康复指导等服务;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这些措施有效整合了医疗和养老资源,提升了老年人的健康保障水平。 从制度设计看,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强调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方作用。这一综合施策的思路,既表明了政府的主导责任,又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市民政局表示,条例完善了规划建设、服务供给、医养结合、支持保障及服务监管等关键内容,有效破解了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了坚实保障。
养老服务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治理能力的体现;通过立法完善服务体系,标志着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未来需要持续完善设施、提升专业水平、加强医养协同、严格监管质量,让更多老年人享有高质量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