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巴拿马港口特许经营权判成无效

这事儿得从1月30日说起。那天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开了个记者会,彭博社的记者上来就问,巴拿马最高法院把长和子公司长江和记公司手里的港口特许经营权合约给判成无效了,中方有啥说法?郭嘉昆当场回了一句,说那家企业在裁决出来第一时间就发了声明,觉得这判决是违背巴拿马批准协议的法律的,企业保留所有权利。中方肯定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咱们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紧接着香港特区政府也出来表态了,他们说对巴拿马港口的判决非常不满,坚决反对。港府还提醒香港企业,得认真看看现在和以后在巴拿马投资的路子对不对。 时间轴转到2月2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路透社记者抛出了个新问题:据说有一家丹麦航运公司要把长和在巴拿马的港口运营权给暂时接过去。这事儿跟以前巴拿马最高法院的裁定有关系吗?中方怎么看?林剑回应说:“咱们以前已经就巴拿马港口的问题把态度亮出来了,”他最后撂下了一句硬话,“中方将坚决维护中方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你看这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实就是这么个理儿:先是巴拿马最高法院在1月30日做出了那个裁决,把长和子公司的特许经营权给否了;紧接着香港特区政府和外交部发言人都出来撑腰;到了2月2日,又冒出个丹麦航运公司想接手长和在巴拿马的港口运营权;而各方对此的回应无一例外都是坚决维护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