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胡强一审获刑13年

给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胡强判了13年刑,是在2024年2月被查,同年8月就被开除党籍。出生在1962年的河北枣强人胡强,他在2003年到2023年这段时间,利用自己当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还有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给别人在企业经营、升职调整这些事儿上帮了忙,非法收了人家价值6517万多元的东西。 北京那边,中新社记者张素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那边得知了消息。9月23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了这个案子,还公开宣判了。法院对胡强的受贿罪判了有期徒刑13年,还罚了他300万人民币。那些他受贿得来的钱和利息,也都被依法追缴回来上缴国库了。 案子是在今年4月25日开庭审的,胡强在法庭上也认了错、道了歉。法院看他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还有未遂的情节,加上到了案后老老实实地交代了不少办案机关还没掌握的事儿,认罪悔罪态度也挺好,钱也退了不少,把所有犯罪所得都追缴回来了,所以给了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