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农光互补"项目显成效 光伏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冬季用电负荷上升、能源保供压力增大,是不少山区县域面临的现实课题。

广西梧州市蒙山县地处山地丘陵地带,耕地资源相对分散,产业基础薄弱、增收渠道有限。

在这一背景下,当地以屯巴山等区域为依托建设高山光伏发电站,通过冬日稳定发电补充电力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在县域层面加快落地,成为保障民生用电与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抓手。

问题的核心在于资源约束与发展需求并存:一方面,山区土地可用于规模化产业的平整地块较少,传统农业收益弹性有限;另一方面,绿色低碳转型要求能源结构优化,县域需要寻找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路径。

高山光伏的探索,正是在有限土地空间内提升产出效率、在生态约束下寻找产业突破口的实践回应。

从原因看,蒙山县推动“农光互补”项目,具备多重基础条件。

其一,山地坡面和相对闲置的低效地块为光伏建设提供了空间,符合因地制宜配置产业的思路;其二,光照资源在冬季仍具备一定利用价值,形成对季节性用能的补位;其三,随着光伏技术成熟、工程建设与运维能力提升,清洁能源项目在县域具备更强的可实施性。

更重要的是,“农光互补”强调在光伏板下合理发展适配农业或管护型种养,推动“一地多用”,将单一发电功能延伸为兼顾农业、就业与集体经济的综合收益模式。

其影响体现在多个层面。

对能源端而言,项目持续输送绿色电能,有助于提升本地清洁电力供给比例,增强冬季用电保障能力,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推动县域能源结构更趋清洁化。

对产业端而言,“农光互补”带来土地立体化利用,既拓展了山地农业的空间,也通过光伏收益、土地流转、劳务用工等方式,增强村集体和农户的增收渠道。

对治理端而言,项目建设促使基层在土地管理、生态保护、产业协同等方面形成更系统的机制安排,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框架。

与此同时,也需正视这一模式的推进难点与风险点。

一是项目选址、施工与生态保护之间需要严格平衡,防止对水土保持、植被恢复造成不利影响;二是“农光互补”要避免“只光不农”,关键在于农业端的科学规划与长期运营;三是收益分配机制需更加透明规范,确保村集体、农户、企业等主体形成稳定预期,减少后续纠纷;四是并网消纳、运维管理、极端天气防护等环节,决定着项目的长期稳定性与综合效益兑现程度。

面向对策层面,推动高山光伏与山地农业协同增效,需在规划、建设、运营、监管上形成闭环。

应强化前期评估,严格生态红线与耕地保护要求,优化项目布局与工程标准;完善“农光互补”种养方案,选择适合林下、板下环境的作物或管护模式,形成可持续的农业收益;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村集体参与、就业吸纳、收益分红等方式,让更多群众共享发展红利;提升运维与安全保障能力,加强设备巡检、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置,确保发电稳定和项目安全;同时,推动电网接入与消纳能力协同提升,进一步释放清洁能源供给潜力。

从前景看,随着“双碳”目标深入推进,县域清洁能源开发将迎来更广阔空间。

对蒙山县而言,高山光伏与“农光互补”的组合,提供了一条将资源禀赋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路径:既为冬季电力保供提供支撑,也为山地农业转型和乡村产业培育打开新通道。

未来,若能在生态约束下持续优化项目结构,完善产业链条与收益机制,并以科技赋能提升管理效率,其综合效益有望进一步扩大,成为山区县域绿色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蒙山县屯巴山光伏发电站的实践启示我们,乡村振兴的道路不是单线条的,而是多维度、多层次的。

通过创新思维和因地制宜的发展策略,原本看似平凡的山地资源可以转化为推动地方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能源绿色转型的新时代背景下,更多地区应当像蒙山县一样,深入挖掘本地资源禀赋,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让绿色清洁能源成为乡村经济腾飞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