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已成为带动投资和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标志着全区有关工作全面启动。该政策通过更系统、更全链条的安排,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设备更新领域,政策支持范围继续扩展。除工业、能源电力、医疗、教育等传统领域外,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贴近民生和安全的方向,并将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纳入支持范围。扩围既回应产业需求,也兼顾公共服务和生活场景改善。 针对重点品类报废更新,政策明确了推进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老旧农机等被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其中老旧营运货车优先更新为电动货车,突出绿色低碳导向。自治区农牧厅可结合实际优化12类农机补贴品种,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同时,政策下调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投资额门槛,并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审核等全流程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调动中小企业参与积极性。 消费品以旧换新上,政策围绕汽车、家电、数码智能产品形成三类补贴安排。汽车领域,个人消费者报废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可按车价12%享受补贴,最高2万元;置换新能源汽车按车价8%补贴,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报废补贴按车价10%,最高1.5万元;置换补贴按车价6%,最高1.3万元,每人限享一次补贴。整体设计既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也兼顾不同消费需求。 家电补贴上,冰箱、电视等6类一级能效产品按最终售价15%补贴,单件最高1500元,每人每类限补1件。数码智能产品中,手机、平板等4类产品补贴15%,单价不超过6000元,单件最高补贴500元。智能家居及适老化产品的补贴品类将另行明确,以更好匹配老龄化社会需求。政策还建立资金预拨制度,支持农村牧区居民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便捷参与,推动普惠覆盖,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同步推进。政策提出完善可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网络延伸基层回收服务,鼓励“互联网+回收”拓展服务品类。支持规范化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旧货评估鉴定制度,推动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并对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和技术攻关给予支持,促进形成“更新—消费—循环”的闭环。 标准和监管上,政策强调标准牵引,严格执行节能降碳、安全环保等要求,严厉打击以旧充新、伪造能效标识等违法行为,保障政策规范实施。 资金保障方面,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提供主要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央地95%与5%共担机制,并按盟市常住人口、GDP、消费基础等因素合理分配。自治区建立资金动态调整与全流程监管机制,打通商务、公安、税务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渠道,通过交叉验证防范“骗补套补”,未使用资金年底前收回统筹,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率。 下一步,全区各盟市将加快制定实施细则,自治区主管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定期公开补贴使用及违规查处情况,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设备更新与以旧换新既是稳增长的现实抓手,也是绿色转型的重要路径;补贴政策要落到实处——回收体系要建得更强——监管链条要织得更密,才能让财政资金转化为产业升级的动力、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增量。内蒙古在扩围、提质、强监管上的系统部署,表明了以改革办法畅通经济循环的决心;下一步关键在细则落地、服务下沉与公开透明,让政策更可感、市场更活跃、绿色动能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