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法院创新设立离婚冷静期告知制度 17对夫妻重归于好撤回起诉

在榆树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近日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因家务分工等日常琐事产生矛盾,妻子何某愤而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许永亮发现,这对"00后"夫妻并无原则性矛盾,离婚诉求实属情绪冲动所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法院向双方发出《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给予3-5天的冷静期。

在此期间,法官通过多次回访调解,最终促使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当前,随着社会节奏加快和生活压力增大,婚姻家庭纠纷呈现上升趋势。

统计显示,2025年全国离婚登记数量达历史高位,其中30岁以下年轻夫妻"冲动离婚"占比显著提升。

榆树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介绍,在传统速裁程序中,由于审限紧张,法官往往难以充分开展调解工作,导致部分本可挽回的婚姻走向终结。

针对这一现实困境,榆树法院自2025年10月起创新实施离婚冷静期告知制度。

该制度主要适用于首次起诉、矛盾可调和且无家暴等情形的案件。

在冷静期内,法官通过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理性审视婚姻关系。

数据显示,制度实施以来,该院离婚案件撤诉率提升23%,其中年轻夫妻和好率尤为显著。

这一创新举措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政策指引。

法律专家指出,设置冷静期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为婚姻修复提供了缓冲空间,体现了司法审判中"调解优先"的原则。

榆树法院还将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引入调解过程,形成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展望未来,该院计划进一步优化冷静期制度的实施细则,包括建立分级评估机制、完善回访制度等。

同时,将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作,构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动体系,从源头上减少非理性离婚行为。

婚姻纠纷的处理,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治理命题。

司法机关在坚持依法裁判底线的同时,通过程序设计为情绪留出冷静空间、为沟通搭建重启通道,既能减少冲动决策造成的不可逆伤害,也能把矛盾化解在更早阶段。

让法律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关键不在于延缓或终止离婚本身,而在于确保每一次选择都建立在充分知情与理性判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