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合同里如果写了结算得看审计结果,那要是打官司的时候发现鉴定更清楚,那就没必要非要死抠审计结果了。 这件事得从王总说起,那是真事,名字是假的,图片也是网上找的。 有个大楼盖起来了,成了城里的地标。在它背后,是A公司跟B公司为了分钱打得火热。A是总包工头,B是干活儿的分包。大家都觉得合同写得很完美,还特意写了句工程款得听审计的。 可大楼盖好了后,B拿到的审计报告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给的钱比实际花的少太多,这意味着他们不仅赚不到钱,还得倒贴。王总拿着那张报告简直想骂人:“我们辛辛苦苦干了那么久,凭什么这么对我们?” A公司倒是很淡定,觉得既然写了就认了呗。B自然不乐意,来回跑了好几趟协商,可对方就像石头一样硬气。“这太不公平了!”王总拍桌子道,“我们的血汗钱难道要打水漂?” 就在快绝望的时候,一位律师给王总指了条明路。律师说根据最高院的规定,打官司的时候只要一方不认审计结果,法院就可以委托鉴定。鉴定出来的结果跟审计差不多,甚至有时候更准。 王总听完眼睛一亮:“我们还有机会翻盘?”律师点点头:“法律保护的是正义。只要有证据,咱们就有胜算。” 于是B公司直接把A告上法庭。双方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B拿出了详细的施工记录和发票证明工程量大得很,坚决要求鉴定。法官看了看觉得有道理,就找了个权威机构来测一测。 鉴定人员跑现场测了又测,跟技术人员聊了个底掉。忙活了好几个月,报告出来了。结果跟审计差太多了,给出了一个很公道的数额。 这下A公司无话可说了。法庭最后判决必须听鉴定的钱数,A还得补上利息。 王总接过判决书哭了:“我们赢了!法律没让我们失望!” 这场官司给咱们提了个醒:虽然合同写得明白,但真要打起官司来,咱还有别的办法。法律能给我们撑腰,帮我们拿回该得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