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社区自治金”再出发:上海以“小资金”撬动共治,如何避免偏离初衷

上海自2011年在陆家嘴街道首创社区自治金机制以来,这项“以小博大”的治理探索已持续推进十三年;最初由浦东新区率先试点,如今已在全市16个区形成各具特色的运行模式,成为破解“干部干、群众看”治理难题的重要抓手。梳理自治金机制的运行逻辑,其关键在于重塑政府与居民的互动方式。以往社区治理中,政府“大包大揽”往往事倍功半;而自治金通过明确资金只能用于居民自发提出的项目,推动形成“居民提议、民主协商、共同实施”的治理链条。杨浦区2026弄的老年儿童互助项目、长岛路居民区的宠物公厕等案例显示,居民在项目推进中从“旁观者”转向“参与者”“主人翁”,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随之增强。

十余年的探索表明,社区自治金不仅是一笔资金,更是一种治理方式的创新;它改变了“干部干、群众看”的惯性路径,让居民更多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决策与落实。当然,该制度仍需在实践中持续校准和优化。只有坚持以居民自治为核心,防止“目标替代”和形式化倾向,才能让这笔“小钱”真正撬动社区自治的更大空间,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的实践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