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明确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时段 主城区实施分级管控

福州市近日发布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明确限放区域和时段要求。根据2019年12月实施的《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今年春节将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除外)、马尾区(亭江镇、琅岐镇除外)五个行政区实施限放政策。限放区域内仅允许燃放200响以下爆竹及高度不超过3米的环保小型烟花。 燃放时间分为两个时段: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允许燃放;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至初六及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时至22时可燃放。禁燃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将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个人或单位违规燃放将面临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市民遵守规定,发现违规行为可通过110、12345热线或向当地街道举报。

烟花爆竹管理需要平衡传统习俗与公共安全;明确规则是基础,更需要市民自觉遵守和有效监管。只有做到"该放的规范放、不能放的坚决禁",才能让节日既喜庆祥和又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