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墙是历史文明的重要见证,也是地域文化认同的具象载体。
新登古城墙始建于唐代,历经朝代更替与城市演进,保留了传统城市空间格局与营建智慧。
当前我国多地推进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城墙遗产的整体性展示对提升文化传播力、增强文化自信具有现实意义。
在此背景下,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的施行,体现了地方在遗产保护法治化、精细化治理方面的积极探索。
问题方面,古城墙保护呈现“多重风险叠加”的特征。
一是自然侵蚀长期存在,风化、渗水、植物侵入等问题会持续削弱墙体结构安全;二是人为活动带来隐性压力,擅自修缮、违规搭建、占用压覆、盗取城砖构件等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在管理链条上,职责交叉与监管空白并存,造成执法难、协调难、落地难;四是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平衡难度上升,周边开发、景观改造、商业导入若缺乏约束,容易对历史风貌与真实性造成不可逆影响。
原因层面,城墙作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涉及范围广、周期长、参与主体多,单靠某一部门难以完成全链条治理。
部分地区此前存在制度供给不足、规则不够细化、惩戒力度偏弱等情况,导致违法成本与收益不匹配,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同时,城墙本体与周边环境具有高度关联性,若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镇规划衔接不足,就可能出现“文物本体管住了、周边环境失控了”的矛盾。
此外,传统巡查与经验判断难以覆盖长期、全时段的安全监测需求,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仍有提升空间。
影响上,条例施行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新登古城墙本体,更在于为县域文物保护提供可操作的制度样本。
其对标申遗标准,有助于推动保护工作与国际通行的真实性、完整性要求接轨;城砖构件回收等举措,直指文物构件流失这一治理痛点,体现了从“事后修补”向“源头预防”的转变;同时,通过规则明确管理职责、规范修缮与建设行为,有望改善长期以来保护主体不清、执行尺度不一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法治框架的完善将推动社会预期稳定,促使公众、市场主体在明确边界内参与文化传承与合理利用。
对策方面,关键在于以法治为统领,形成层级衔接、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首先要筑牢制度闭环,推动中央文物保护要求与地方实施细则有效贯通,建立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明确文物、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审批监管、日常巡查、应急处置中的职责边界,减少“多头管、无人管”现象。
其次要强化惩戒与执法刚性,针对非法占有城砖、擅自改动本体、违规建设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完善证据固定、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提升发现率与处置效率,让违法行为“不划算、跑不掉”。
再次要把规划管控落到“可执行”的尺度上,将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控制区的管理要求嵌入项目审批流程,对高度、体量、风格与业态准入作出明确约束,严格限制工业项目及破坏性商业设施进入敏感区域,并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开展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避免景观工程变成二次破坏。
科技赋能应成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古城墙面临的风险往往具有渐进性和隐蔽性,需要数字化手段补齐“看不见、看不全、看不及时”的短板。
可通过无人机巡查、三维扫描建立数字档案,对裂缝、沉降、风化等病害进行精准识别与对比分析;在重点部位布设物联网监测设备,设定阈值开展预警,推动安全管理从“靠经验”向“靠数据”转变。
相关实践表明,科技手段能够显著提高巡查效率和风险响应速度,为科学修缮提供依据。
在修复理念上,应坚持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相结合,既确保结构安全与材料相容,也保持历史信息可识别,避免“过度修复”导致历史真实性受损。
在合理利用与活态传承方面,应以价值阐释为核心推进“可持续利用”。
一方面,系统开展学术研究与资料整理,梳理城墙营建工艺、历史沿革与相关民俗记忆,形成可传播的叙事体系;另一方面,统筹周边文旅资源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展陈、研学、导览等方式提升公众体验,但必须以保护为前提,严格控制承载量与经营活动边界。
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社会捐赠激励等方式提升保护意识,让“共同守护”成为常态,而非阶段性活动。
前景来看,随着条例实施深入推进,新登古城墙保护有望在制度执行、风险监测、修缮规范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形成一套可复制的路径。
更长远地看,古城墙保护将从单体修补走向“本体—环境—社区—产业”一体化治理:以法治明确底线,以规划约束边界,以科技提升能力,以文化阐释凝聚共识,推动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协调统一。
对于正在推进联合申遗的城墙遗产而言,这种治理能力的提升,也将为展示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与包容性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古城墙不仅承载着历史的厚重,更寄托着文化的未来。
法治化与科技化的双重护航,将让这些沉默的见证者继续诉说千年故事,为城市留住根脉,为文明延续薪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