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是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海原县公安局此次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正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群众参与的具体体现。 黑恶势力的存在形式日趋多样化。通告明确指出,线索征集范围涵盖六个主要上。其中,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直接威胁基层民主制度的正常运行;在校园及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以及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社会风气;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在信息网络领域实施网络敲诈、"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反映出黑恶势力活动已向互联网等新兴领域蔓延;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操纵"黄赌毒"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些不同形式的黑恶势力虽然表现各异,但都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是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途径。通告要求举报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可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违法犯罪事实及有关证据,包括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和涉及人员等具体情况。该要求既表明了依法行政的原则,也为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同时,通告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受理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这为群众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了防止举报制度被滥用,通告同时规定了举报人的法律责任。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不得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故意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这些规定确保了举报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为了激励群众积极参与,通告明确指出对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案件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这一措施充分调动了群众的举报积极性。 通告提供了多种便捷的举报途径。群众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955-4011130或0955-4016914进行举报,也可以到海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进行来访举报,还可以通过邮寄举报信的方式提供线索。多渠道的举报方式确保了群众举报的便利性和可达性。
扫黑除恶既关系社会治安,也关系基层治理的长效运行;公开征集线索,把群众监督纳入治理环节,有助于让黑恶势力更难藏身,也让法治服务更贴近民生。期待在依法打击与综合治理合力推进下,更多隐蔽的违法犯罪线索能够及时发现、依法处置,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项治理举措中得到更扎实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