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巡视组原正厅级巡视专员申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年半并处罚金百万

问题:司法机关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传递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明确信号;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2016年至2024年间,申勇利用其贵州省国资系统及巡视岗位任职形成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8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并产生孳息21万余元。法院据此以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原因:从案件涉及事项看,利益输送往往在资金密集、资源集中、审批链条较长的领域滋生。工程项目承揽和款项拨付,贯穿预算安排、招投标管理、合同履约、结算审核等环节,一旦权力运行缺少有效制约,容易形成“围猎—受猎”的利益链。工作调动等人事事项与个人发展紧密涉及的,如制度执行不严、监督不到位,也可能成为权力寻租的入口。该案提示,个别干部在纪律和法律面前失守,既有理想信念滑坡、纪法意识淡薄等个人原因,也暴露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在权力配置、流程公开、动态监督诸上仍有薄弱环节,制度约束仍需继续完善。 影响:腐败行为削弱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政府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尤其在国资系统和工程建设领域,资金规模大、参与主体多,一旦发生腐败,可能带来项目决策偏差、成本虚高、质量隐患等风险,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扰乱正常营商秩序。对巡视系统而言,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个别巡视岗位人员违纪违法,会冲击巡视权威与监督效果。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并追缴违法所得,有助于维护纪法权威,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形成有力震慑。 对策:一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二要强化工程项目全流程监管,推动预算、招投标、合同变更、验收结算、资金拨付等环节制度刚性执行,完善信息公开与留痕管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三要紧盯国资系统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健全同级监督、交叉监督和专项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精准度和穿透力。四要用好案件办理成果,开展警示教育和制度“回头看”,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五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压实廉洁从业要求和日常管理,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 前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将更加系统、更有针对性。对工程建设、国资管理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预计将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和数字化监管应用,推动权力运行更透明、流程更规范。对巡视巡察工作,未来将更强调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监督利剑始终保持锋芒。该案一审宣判并明确追缴违法所得,说明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统一,也为深化以案促改、完善治理体系提供了现实警示。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之得当则造福人民,滥用则贻害无穷;申勇案件的宣判,再次印证了此道理。从国资系统到纪检部门,再到巡视岗位,申勇在多个权力岗位上的沉沦轨迹,对心存侥幸、企图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是一次直观警示。当前,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任何违法犯罪都难以遁形。唯有始终敬畏权力、守住廉洁底线,才能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