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差异长期制约两岸经贸合作深度发展。
过去,由于两岸在产品标准、检测认证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一地合格、一地不合格"现象频发,直接影响两岸贸易往来效率。
以燃香产品为例,台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曾因两岸对"多环芳烃"含量要求不同而面临市场准入困境。
在纺织鞋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中,新产品检测标准的缺失也成为制约产业升级的技术壁垒。
福建省作为对台交流合作的前沿阵地,率先在两岸标准共通领域开展探索实践。
2021年以来,福建首创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机制,开创两岸同胞共同研制标准的先河。
通过建立专业技术组织,推动两岸专家联合攻关,已在现代服务业、农林渔业等31个重点领域开展39项标准共通试点,累计推出308项两岸共通标准,有效解决了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标准难题。
此次出台的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实现重大创新突破。
条例明确建立"共同选题、共同比对、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标准"的"四共同"工作机制,形成"台湾地区先进标准本省采用、本省先进标准在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同研制采用"的"三采用"实施路径。
同时,条例赋予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共通标准制定、修订、实施方面与大陆同等待遇,为台湾地区专家深度参与大陆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当法律条文转化为生产线的技术参数,当制度设计消弭市场的无形边界,两岸标准共通正书写着“以通促融”的新篇章。
这不仅是一次技术规则的对接,更是两岸同胞携手面向未来的郑重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