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上吐槽说,他手里的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了,跑去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起诉,结果法院不给他立案,也没给个书面回复。当事人想找上级法院反映情况,还是没什么进展。根据法律规定,持票人在被拒付后六个月内不主张权利,权利就没了。法院立案慢了,权利人可能就没法拿到钱了。 针对这件事,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他们已经核实了情况,正在想办法协调双方达成兑付协议。他们还说打算在春节前给钱。这说明法院想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问题。 近几年全国都在推“诉源治理”,鼓励大家先协商、调解,再打官司。这样能减轻法院压力,也能帮企业省钱、恢复生意关系。 不过,调解得是当事人自愿的才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得受理;不符合的就得出具裁定书说清楚理由。这个案子里的当事人都已经说清楚不想调解了,坚持要打官司。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得给个理由;符合的话就得赶紧立案审理。 现在有些法院随便拿“正在协调”当理由,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这就叫“不立不裁”,让人分不清到底是调解还是诉讼。这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力和严肃劲儿。 这次事件也反映出一个问题:在强调法治营商环境的时候,司法机关怎么才能精准发力?商业承兑汇票关系到供应链稳不稳和中小企业资金安全问题。能不能公正高效地处理票据纠纷,是看一个地方司法水平的重要指标。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搞涉企案件的“绿色通道”、繁简分流机制,目的就是提高效率。核心是要快立、快审、快执,不能拖着不办或者干脆不给办。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法院主动作为,但也得守住法律底线。对于那些坚持要打官司的案子,法院必须依法立案审理。 这次商票立案问题是对基层司法工作的一次具体检验。法院要在做好诉源治理、减轻老百姓负担的同时,坚决守住立案登记制这条红线。 只有把法律规定的权利救济途径真正变成可靠的保障,让市场主体能安心做生意、放心投资,才能给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司法权力要有温度也要有尺度,这个尺度就是法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