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是否有固定用词(如“麻醉剂/麻醉药”“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必须保留?

问题——活鱼“休眠”背后暗藏用药风险; 近期媒体调查反映,部分水产批发市场和活鱼运输、暂养环节,个别从业者为降低鱼类在长途运输、装卸过程中挣扎损耗,向装鱼容器或暂养水体中添加所谓“鱼护”类液体或粉末,使活鱼短时间内出现“安静”“瘫软”等状态,充氧或换水后又可恢复活动。对应的物质包括标注含丁香酚的产品,以及工业酒精、间氨基苯甲酸乙酯甲磺酸盐(MS-222)等。部分产品来源不明、标识不全,使用剂量随意,存在通过流通环节进入消费终端的隐患。 原因——逐利驱动叠加环节分散,制度执行出现“盲区”。 业内人士指出,活鱼跨区域调运量大、链条长,从产地出塘到批发集散再到零售餐饮,涉及承运、暂养、分拣等多环节。个别经营者以减少掉鳞、降低死亡率、便于装卸为由铤而走险,甚至将并非针对食用水产品允许使用的物质作为“工具”。同时,水产市场主体多、摊位分散、交易频繁,部分市场在日常巡查、入场检查、台账管理诸上执行不严,导致违规物质可能以“隐蔽添加”“临时勾兑”等方式逃避监管。再加上消费者难以通过外观判断是否被处理,客观上加剧了违法使用的侥幸心理。 影响——损害食品安全与行业信誉,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从食品安全角度看,丁香酚等物质在水产体内代谢需要一定时间,如在不明剂量、不规范条件下使用,可能带来残留风险;工业酒精等非食品用途物质更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对消费者而言,“看似新鲜”的活鱼若被不当处理,将削弱消费信心。对行业而言,少数违规者以非法手段降低损耗、提高周转,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破坏水产流通市场秩序,影响地方水产品牌形象与产业健康发展。 对策——联动执法、抽检溯源并重,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针对媒体移交线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统筹部署,会同重庆、山东临沂等地监管部门同步启动核查处置。地方执法人员对相关水产市场开展突击检查,对摊位、仓储、物流环节进行排查,现场查扣疑似添加物,抽取鱼体、水体及不明液体样本送检,并对购进渠道、使用情况、流向去向开展调查。 下一步治理需突出“全链条”思路:一是强化源头管控,督促养殖、运输、批发等环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承运与暂养台账;二是提高抽检针对性,将水产暂养水体、运输容器等纳入重点监测,提升快速筛查和实验室检测能力;三是压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对违规物质露天摆放、现场勾兑等现象实行“零容忍”,推动建立入场安检、巡查记录、违规清退等制度;四是依法从严惩处,对生产销售“三无”添加物、以非食品用途物质用于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形成震慑;五是加强科普与投诉举报渠道建设,引导经营者合规操作,鼓励社会监督。 前景——以专项整治带动长效治理,守住“舌尖上的安全”。 当前我国水产品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活鱼活鲜交易仍是重要供给形态。治理“麻醉活鱼”等乱象,关键在于把监管力量延伸到运输、暂养等风险高发环节,推动地方监管部门、市场开办方、行业协会和经营主体形成合力。随着抽检溯源能力提升、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信用惩戒机制完善,违法成本将显著提高,水产流通领域的规范化水平有望更提升。

食品安全没有“灰色地带”——越是贴近民生的市场环节——越容不得侥幸与松懈;对活鱼运输“麻醉”问题的核查整治,既是对个案风险的及时处置,更是对水产品流通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唯有以更严格的责任落实、更透明的溯源机制和更常态化的监管手段,才能让水产品“从水塘到餐桌”的每一环都经得起检验,守住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