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市场的无序扩张,正成为金融风险的重要隐患。近年来,部分市场参与者借助区块链、加密等技术,将境内资产代币化后转至境外发行,以此规避国内监管,吸引投资者参与投机交易。由于缺少有效约束,这类业务容易被用于非法融资、资金外流,对金融安全和群众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证监会此次发布监管指引,正是针对该问题作出的有针对性安排。指引明确了监管对象:以境内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保障、在境外发行的代币化权益凭证。该定义既覆盖了涉及的新型业务形态,也为监管划清了边界。 从监管要求看,新规建立了分层管控框架。首先,开展此类业务必须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审批、备案及安全审查。这意味着相关业务不得绕开国内监管体系,必须接受完整的合规审查。其次,指引明确列出六类禁入情形,包括国家明确禁止融资的主体或资产、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资产、相关主体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因重大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且未结案、基础资产存在产权纠纷或依法不可转让、属于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禁入类型等。禁入条款从法律、安全与合规各上设定底线,降低风险外溢可能。 备案管理制度是新规的关键机制。境内实际控制相关资产的主体需向证监会提交真实、完整的备案报告及境外发行资料等材料。证监会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该安排提升了监管透明度,也通过备案形成事前约束与持续监督。发行完成后,如发生重大风险或其他重大事项,相关主体需及时向证监会报告,便于监管部门掌握动态。 在国际合作层面,证监会将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协作,通过信息共享防范风险跨境传导。这一安排回应了虚拟货币市场的全球化特征,有助于减少风险外溢。同时,证监会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规避监管、从事非法融资等行为从严处理,维护金融安全与市场秩序。
金融创新必须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将境内资产境外代币化发行纳入规范管理,既有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也为跨境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供制度支撑。下一步,需要守住风险底线,强化穿透式监管与跨境协作,引导市场主体回到合规经营和价值创造上,推动防风险与促发展更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