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人没钱赔,保险公司到底要不要赔?

有这么一桩事儿发生在潮安区人民法院。事情是这样的,杨某骑摩托车跟别人撞了,这时候交警发现对方欧某的驾驶证早就过期了,他其实是无证驾驶。这下欧某那一方找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就拿这个当借口,说欧某没资格开车,合同里写了这种情况不赔,所以不想给杨某赔钱。 关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到底要不要赔,其实是司法实践里一直挺有争议的问题。现在法院终于通过这个案子给出了答案。法院认为,虽然欧某当时确实没驾照,但交强险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伤者得到基本救济,这是有社会公益性质的。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不能因为司机没资格就不给钱。 交强险其实就是一种强制保险,是为了分散风险来保护弱势的路人。这个判决就是在告诉大家,人命关天的事情最要紧。以前的法律早就说了,保险公司赔了钱之后还能去找肇事者要钱。这就既保证了伤者能及时拿到钱,又没让违法的人逃避责任。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开车上路必须得有有效证件。要是无证驾驶撞了人,那不光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还得自己掏钱赔钱。反过来对杨某这种受害者来说也是个好消息,以后直接找保险公司要钱就行,不用担心撞自己的人没钱赔。 这也算是给社会交通管理出了一份力。以后大家都得严格按规定开车,出了事由保险兜底,法院再把关系搞清楚。随着车越来越多路况越来越复杂,这种案子肯定还会有。法院通过一个个案子把规矩定下来,能让保险行业理赔的时候有个标准,合同条款也能改改。 最后还得靠大家一起普法宣传、多讲案例。只要人人都懂道理、自觉守法开车,咱们的道路交通安全就有了保障。这既是保护了个人利益,也是在提醒大家注意安全。“证件虽小,责任重大”,咱们得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把路走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