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彩礼和普通赠与的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这就把涉彩礼纠纷的第三批典型案例给发布出来了,主要是为了把彩礼和普通赠与的边界给划分清楚,引导大家有个健康的婚恋观。最高人民法院是为了落实《民法典》,给婚姻家庭领域特别是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碰到的那些难题做一个权威解读,统一大家怎么用法律,规范法官怎么裁量。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了,婚恋观念也变了,除了传统的“彩礼”,恋爱时双方互送东西,或者因为结婚买了房子车子这类大额支出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 这些钱到底算什么性质,一旦婚约解除或者结婚没多久就离了怎么处理,这就成了司法实践里常见的麻烦事。这次发布的案例把彩礼和普通赠与的区别说清楚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负责人解释说,认定是不是彩礼,关键是看给钱的目的、钱给得多不多、是不是有特别的含义。通常来说,如果是当地习俗,一方为了结婚,在婚前给另一方一大笔钱,那就叫彩礼。而像“520”发的微信红包、平时吃饭的开销、过节送的礼物这种日常的小钱小意思,一般就是普通的赠送,不给退。 对于婚前一方出钱买车子、房子或者付首付这种大额支出,能不能算彩礼,还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能证明这笔钱是为了结婚才给的,而且跟婚约绑得很紧,那可能就算是彩礼或者类似的给付。反之要是纯粹是送人家或者双方一起过日子的投资安排,那就按赠予合同或者共有财产的法律处理。 这次的案例还定了彩礼返还的原则。按《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但没一起生活、或者因为给彩礼让男方家里特别难了,就可以要求退钱。退多少得看大家在一起多久、钱怎么花的、有没有生小孩、谁有错、还有当地习俗这些因素,公平处理不一定全额退。 这个案例发出来不光是给各级法院审理案子提供了具体指导,让老百姓觉得判决靠谱好懂,还告诉大家司法的价值导向:一方面坚决反对拿婚姻来要钱要车房这种做法,别让大家攀比彩礼搞得负担太重;另一方面也保护老百姓的财产权益,提倡谈恋爱交往要理性诚信,结婚得看感情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这些案例来解释法律条文,回应大家的关切。这既是改进家事审判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的事儿,也是参与社会治理、改变老习惯的主动作为。定好了规则就能解决纠纷、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财产观。 法律不光是管事儿的也是引导风气的。这次对彩礼的解读就是法律这个功能的一个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