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如何破解农村资源闲置、产业薄弱、增收乏力等问题,成为各地面临的共同课题;长清区的实践表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激活乡村发展动能的关键突破口。 长期以来,农村普遍存在土地利用率低、生产要素分散、产业链条短等制约因素。以万德街道大刘村为例,传统单一种植模式导致大棚使用率不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通过深入调研,当地政府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资源要素未能有效整合——产业发展缺乏系统规划——农民参与度不高。 针对这些痛点,长清区自2020年起全面推进"三变"改革。在具体实施中,采取"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策略:对设施农业区重点推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对文旅资源丰富地区侧重资产整合开发,对传统工艺优势村则扶持特色产业升级。这种差异化施策确保了改革举措的精准性。 改革成效正在多个领域显现。大刘村创新"食用菌+鲍芹"轮作模式,使单个大棚年产值突破5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翻番;灵岩村联合周边17个村成立旅游开发公司,将分散的文旅资源打包运营,打造出年收益30万元的房车民宿集群;西苏村则通过改造闲置房舍发展"山东手造"产业,使传统面点加工焕发新生机,产品附加值大幅提升。 这些实践的成功,得益于三个关键举措:一是建立"村集体+企业+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各方共享发展红利;二是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技术设备,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三是注重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增强产品竞争力。统计显示,参与改革的村庄集体经济平均增长45%,农民人均增收超万元。 展望未来,长清区计划将改革经验向全区推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同时加强产销对接体系建设,确保改革成果持续释放效益。专家认为,这种以制度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模式,为同类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借鉴。
长清区的"三变"改革实践表明,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激发农村内生动力。通过改革创新盘活闲置资源、整合分散资产、凝聚各方力量,就能形成推动乡村发展的合力。这个经验启示我们,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持创新思维——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让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农民,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