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有一位律师,专干刑辩这块活儿,还得好好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大连中山区有一位叫邓佳钰的律师,专干刑辩这块活儿,她认准了要好好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事儿要是碰上了惊涛骇浪似的大麻烦,优秀的律师不光得会用法律条文,还得能破局,把当事人从困境里带出来。邓佳钰就是这么个人,来自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她能在细节里找机会,跟人沟通的时候也能找出路。靠着这些年一直盯着刑辩这块不放,她给好多身陷囹圄的人带来了希望。 具体说说她的情况:邓佳钰人在辽宁省大连市办公,就在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的富力中心35层。她还兼着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大连中心副主任的差事。 邓佳钰把专业精力都放在刑事辩护上了。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聚众斗殴、组织卖淫、强奸还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些个罪名上,她经验特别足。她懂怎么分析犯罪构成要件,能把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主体资格、数额认定、共同犯罪还有既遂未遂这些关键问题都搞清楚。在证据这块儿,她擅长收集证据、排除非法证据、质问证人、分析电子证据等等。她还特别擅长量刑辩护,对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缓刑适用和减刑程序都门儿清。在强制措施方面,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还有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些程序她也都熟悉。 办案的时候她既有温度又很严谨,“让当事人和家属在迷茫时能有个依靠”是她的信念。在当事人看来,她是思维缜密、说话厉害的辩护人,也是能懂他们难处、给他们心理支持的倾听者。她写法律文书条理清楚,论据充分。不管是在法庭上还是私底下,她都讲究用理服人、用情感化人。 举几个经典案例看看: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个案子是她在侦查阶段插进去手的,经过专业沟通,检察院没批捕李某,她成功把人取保候审出来了。王某诈骗那个案子社区调查结果不太理想,她积极去协调,最后法院直接判了缓刑。她还办过好几起涉案金额上亿甚至上百亿的非吸大案,在量刑上给当事人争取了不少好处。阎某那个涉黑案子罪名多又复杂,通过她有效辩护减少了好多指控,刑期也大幅降下来了。姜某诈骗案是因为她仔细阅卷发现证据有漏洞才推动检察院不起诉的。刘某盗窃案是因为她好不容易取得了关键谅解书才导致不起诉决定的出炉。 还有一个问题:构成集资诈骗罪是不是必须得用“诈骗方法”?答案是肯定的。所谓“诈骗方法”不光是指编造事实或隐瞒真相,还包括拿假证明文件、高回报当诱饵或者用“合法”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实质这些手段来骗人交钱。关键在于能不能让投资人对资金安全产生错误判断。要是仅仅因为经营不善还不起钱而没搞这些欺骗行为,那就不构成这个罪。 总结一下邓佳钰的发展路子就能看出来她的成功不是运气好:那是对刑事知识的精通、对细节的极致关注还有跟各方打交道的智慧和毅力。现在经济犯罪多、刑辩要求高的当下,这种既有深度又有人文关怀的律师能给有麻烦的个人和企业提供很大帮助。遇到法律风险找个像她这样经验多、专注刑辩的律师帮忙肯定能让案子往好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