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时候,无锡的周红妹从一个叫沈明的人手里买了套安置房,一共花了45万。按当时的规矩,这种房子得满5年才能办产权证。两人商量好先拿着钱用着,等办好证再过户。结果后来沈明不见了,周红妹就跟这个人断了联系。 等到了2021年,周红妹家里贴了一张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的告示,上面让她腾房。这下可吓坏她了。原来早在七年前卖给她房子之后,沈明偷偷办了证。 到了2019年,他又把这套房子拿去抵押给了小吴,借了40万。利息给的是1.5%的月利率,每月支付一次。小吴看着有抵押在手上,觉得这买卖稳赚不赔。 哪知道第一个月的利息就没给小吴,小吴催了好几次也没人理。后来彻底联系不上沈明了,他就把沈明告上了靖江法院。法院判沈明要还钱给小吴本金、利息加起来51万多块。还说房子要是拍卖了,小吴的钱有优先拿的权利。 判决下来了可沈明还是不还钱,小吴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周红妹看到那个让她腾房的公告急得不行,她也去法院打官司想要保住房子。她希望法院别卖这套房子,确认是她自己的,还要求把小吴的抵押登记给注销掉。 法院最后觉得周红妹当时买完房子没及时去办手续有点责任。所以就驳回了她所有的要求。不过她也不甘心啊,律师建议她去靖江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觉得这套房子是周红妹的唯一住房了,关系到她能不能活命。 而对于小吴来说虽然他借钱是合法的但是不影响他的生存权所以检察院还是决定要照顾周红妹这边。后来靖江法院又再审了一下结果把之前的判决给推翻了让小吴败诉了。 可是小吴肯定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呀最后他们商量了一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周红妹给小吴20万块钱小吴就把抵押权给周红妹。折腾了一大圈终于把产权证拿到手周红妹心里才算踏实了。 其实现在全国城市化快很多安置房出来了交易纠纷也不少买二手安置房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点才行像这次一样先付钱了还过不了户那可真是让人揪心啊所以大家买房一定要注意看清楚手续免得钱房两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卖房人先提供担保或者先付一部分钱剩下的等过户完再付清实在不行双方可以写个协议做个预告登记这样以后卖房的人就不能再卖或者抵押这房子了咱们的权利也就得到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