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违规套取呈现“异地低价房+中介包装”新特点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声明中指出,近期业务审核发现,一些缴存人并非出于自住或合理购房需求,而是通过公证委托不法中介,虚构在外省市购买低价值房产等交易场景,从而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中介还通过将异地低价值房产“按份拆售”的方式,向多名互不相关的缴存人兜售所谓“提取方案”,并收取高额“中介费”。
相关行为扰乱公积金管理秩序,已被移交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置。
原因——套利冲动与信息不对称叠加,催生“代办黑产”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需求,资金具有政策性、互助性与专款属性。
个别人员将其视为可随意变现的“提款机”,在资金周转压力、投资冲动等因素驱动下,容易被“快速到账”“手续简单”等话术诱导。
同时,跨地区房产交易链条较长、材料核验难度更高,为不法中介提供了“包装空间”。
一些中介以公证委托、虚假证明、伪造签章等手段规避审核,形成从信息撮合、材料制作到资金分成的一条链条,既侵害缴存人合法权益,也侵蚀制度公信力。
影响——损害制度公平与资金安全,放大金融与社会风险 骗提套提行为看似是个体违规,实则对制度运行造成多重冲击:其一,扰乱资金使用秩序,挤占真正用于购房、租房、还贷等合理需求的资源,削弱制度保障功能;其二,增加管理成本与风险敞口,尤其在伪造材料、跨地交易背景下,审查与追缴难度上升;其三,诱发信用风险与法律风险,缴存人一旦参与骗提,不仅面临信用惩戒、业务受限,还可能因涉嫌违法犯罪承担更严重后果;其四,助长“黑中介”滋生,形成灰色利益链条,进一步扭曲市场预期与社会诚信环境。
对策——从“严惩”到“共治”,形成高压震慑与长效治理 针对已发现问题,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了分层分类处置思路,并释放从严监管信号。
一是强化信用惩戒与业务限制。
对在审核阶段被发现的骗提行为,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自违规认定之日起五年内限制申请人及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涵盖提取与贷款等业务。
对已经形成骗提套提事实的,将责令在一个月内退回所套取资金,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取消本人及配偶五年内使用公积金资格;到期仍不退回的,将取消其使用资格直至退休,并通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在网站通报。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与司法衔接。
对达到一定数额、情节严重的骗提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私刻公章、协助骗取套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并向执法部门报告;如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发票或冒签等违法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风险提示与公众教育。
中心郑重提醒缴存人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自觉抵制“代提帮提”等非法广告诱惑,避免落入诈骗陷阱,造成财产损失与信用受损。
对个人而言,参与“代办”不仅可能被收取高额费用,还可能因个人信息泄露、材料造假而承担连带风险,得不偿失。
前景——监管趋严与技术治理并举,制度运行将更强调合规与精准 从近年来多地治理经验看,住房公积金领域对骗提套提的识别正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防控+全链条打击”。
随着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易真实性核验、异常行为预警等机制逐步完善,依赖材料造假的套利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
与此同时,各地在保障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也在持续优化政策供给,缴存人应通过合法渠道使用公积金,避免因一时侥幸触碰红线。
可以预期,后续对中介黑产的整治力度仍将保持高压态势,惩戒与司法衔接将更加顺畅,制度公平性与资金安全性有望进一步提升。
住房公积金是广大职工的重要福利制度,也是国家重点保护的资金。
每一次对违规行为的坚决查处,都是在维护这一制度的生命力。
广西管理部门的此次声明和行动,既是对违法违规者的警示,也是对诚实缴存人的保护。
广大缴存人应当认清不法中介的真面目,自觉抵制各类非法"代提"诱惑,合理合法使用个人公积金。
同时,全社会也应形成共识,共同维护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让这一制度更好地发挥保障职工权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