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法院公开审理涉企环保行政诉讼案 以案促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慈利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诉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当庭宣判。这场庭审因其创新的司法监督方式而意义在于特殊意义,成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 案件涉及行政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原告企业对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决定及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案件往往涉及执法程序、证据合法性、法律适用等多个层面,既关系到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也关系到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围绕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核心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行使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整个庭审规范严谨、顺畅有序,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清晰展现了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司法逻辑。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将庭审转化为法治教育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组织全市50余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沉浸式"观摩接受法治培训。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谢模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说明了行政机关对司法监督的尊重和对依法行政的重视。 参与旁听的工作人员普遍反映,通过现场观摩,直观感受到了司法审判的严谨性和权威性,更清晰地认识到行政执法中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的重要性。这种"零距离"的法治实践教育,对执法人员规范调查取证、适用法律、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慈利县人民法院联络站组织驻站代表就案件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各方面开展座谈。代表们对庭审的规范性和法官的专业素养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法院以公开审理推动司法公正,既为代表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搭建了有效平台,也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供了生动范本。 该做法在于打破传统庭审的封闭性,将司法监督过程透明化、教育化。通过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场观摩,使其在具体案例中理解什么是依法行政、如何规范执法,比单纯的理论培训更加有效。同时,这也强化了行政机关对司法监督的认识,有助于形成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的良性互动。 从更深层次看,这一创新做法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更要求在司法监督下健全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公开庭审,将司法监督与法治教育相结合,既维护了法治权威,也推动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慈利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开展庭审公开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把庭审当作"法治课堂",核心不在于形式创新,而在于以公开促公正、以审查促规范、以个案促治理。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提升执法能力,企业在规则框架内强化合规自觉,司法以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三者同向发力,才能在守护绿水青山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形成更稳固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