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发出一个明确信号:围绕法治广安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将更加注重“制度供给、监督落实、民生导向、协同增效”的系统发力; 问题——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效能治理过程中,法治领域仍面临一些现实课题:一上,新业态新场景不断出现,对地方立法的及时性、精细化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执行、行政执法规范化、司法公正与执行效率等环节,仍需通过更具刚性的监督手段持续推动改进。同时,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日益具体,诉求更集中于“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办案质量、执行力度和服务温度。 原因——从治理实践看,产生上述课题既有外部环境变化加快的因素,也与基层法治资源配置、部门协同机制、规范性文件管理以及执法司法能力建设不平衡有关。部分领域存规则滞后与现实需求不同步、监督链条衔接不够紧、信息共享不充分等情况,影响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与司法公信力的持续提升。 影响——会议指出,监察司法工作连接着权力运行规范和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立法质效不足会导致治理规则不完善,监督不够有力则可能使制度执行打折扣,最终影响社会治理成本、营商环境优化以及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度。尤其在涉及公共安全、交通秩序、民生保障等领域,治理细节往往决定社会感受度,必须以制度和监督形成长效支撑。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会议对2026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以政治建设统领业务推进,推动立法、监督、服务一体发力。 一是把牢政治方向,确保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会议强调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全过程各上,做到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重点工作同向发力,以政治自觉保障依法履职的行动自觉。 二是提升立法供给质量,以良法促进善治。会议提出立法工作上提质效,推动《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顺利出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较快,管理涉及登记上牌、道路通行、停放充电、事故处置等多个环节,亟需通过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明确权责边界、细化治理措施,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公共安全提供制度支撑。 三是增强监督刚性,推动制度执行落地见效。会议要求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监督重点放在法律法规实施、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以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围绕行政执法规范化、司法公正与执行效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重点领域,强化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既监督“有没有”,更监督“好不好”,以可量化、可整改、可评估的方式提升监督实效。 四是站稳人民立场,持续提升司法为民成色。会议强调在群众工作中优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此次会前调研公安机关法治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及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等,正是以基层一线为切口,推动执法司法标准化、流程化、透明化建设,促进案件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同步提升。 五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会议明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对口联系单位主动接受监督,各县(市、区)人大同频共振、上下联动。通过信息互通、问题共研、整改共促,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避免工作碎片化和“单兵突进”。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会议提出对标人大“四个机关”要求,锤炼务实担当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专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为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前景——随着地方立法更加精准、监督机制更加严密、部门协同更加顺畅,广安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有望在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上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尤其在与群众生活密切对应的的公共安全、交通治理、执行攻坚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领域,通过制度完善与监督推动并举,将深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稳定预期,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建设重在落实,监督问效贵在闭环。以高质量立法应对治理挑战——以有力监督推动问题解决——既是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关键。只有持续聚焦民生关切、强化部门协作、压实整改责任,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