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部门日前公布的"十四五"发展成就显示,该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建立起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救助格局,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制度框架不断完善,保障标准稳步提升。
青海省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救助政策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
目前,全省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739元,较"十三五"末提高15.5%;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5808元,提幅达21%。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每人每月1108元,增幅为15.4%。
这些标准的提升直接关系到数百万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
临时救助机制创新发展,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为应对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困难,青海省建立了急难事项12小时答复、24小时救助的快速响应机制,大幅缩短了救助办理周期。
同时,将年度救助上限提高至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并将5000元以下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让基层更贴近群众需求。
五年来,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8.93万人次,发放资金18.05亿元,切实提升了救助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改革创新试点深入推进,救助功能逐步拓展。
青海省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异地申办试点,解决了群众跨地域办理救助的便利问题。
同时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将救助范围从单纯物质补助扩展到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多维度服务。
党建与社会救助相融合的创新试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组织的救助功能,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良好局面。
救助体系转向高质量发展,功能定位更加明确。
传统社会救助主要着眼于"保生存",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如今,青海省社会救助制度正在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既要兜住基本生活底线,更要帮助困难群众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其逐步实现自我发展。
这一转变体现了从被动救济向主动预防、从单向保障向多元赋能的理念升级。
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返贫风险有效防控。
截至2025年12月底,青海省将12.29万名已脱贫对象和4.7万名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保障范围,形成了脱贫攻坚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
通过这一衔接机制,有效牢守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脱贫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
五年来的投入成效显著。
全省累计投入各类救助补助资金约159亿元,保障困难群众近300万人次。
这组数据充分体现了青海省在民生保障方面的坚定承诺和实际行动,也反映出社会救助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青海省以实实在在的投入与改革,织密了困难群众保障网,为全国社会救助事业提供了可借鉴的“青海经验”。
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这样的探索与实践,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