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通过一系列人事任免决议,对市级权力机构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必要调整。
此次会议的人事任免工作涉及司法、监察、财政、教育、城建等多个领域,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完善权力结构、优化人才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在司法机构建设方面,会议补选赵国滨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市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负责人的选任关系到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和司法公正的有效保障。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程序补选法院院长,充分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确保了司法机构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接受人民监督的制度要求。
在人大常委会组织体系方面,会议补选王洪正为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秘书长作为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岗位,承担着协调、服务和管理职能,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会议补选龙万华、刘晓林、李景中、宋华东、孟凡璋、赵岗、耿鹏、徐继瑞、高畅、温永忠、靳亚等11名同志为常务委员会委员,进一步充实了常委会的人员力量,为常委会履行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和代表权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专门委员会设置方面,会议补充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调整。
其中,温永忠担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靳亚担任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孟凡璋担任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广担任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岗担任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立法、监督和其他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调整副主任委员等关键岗位,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结构,提升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
此次人事任免工作的完成,是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
通过补选和补充任免,市级权力机构的组织体系更加完善,领导班子的结构更加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
这些新任职的同志将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济宁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人事调整并非简单“换岗补位”,而是制度运转的必要环节与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
以法治为引领、以履职为关键、以民生为落点,把程序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更好回应发展之问、改革之需、群众之盼,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夯实稳固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