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翻护栏从六楼跳下,摔得挺惨

这事发生在内蒙古赤峰市,一个48岁的叫张某的家政工在雇主杨某家干活时,因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跟杨某吵了起来。张某一时想不开,竟然翻过阳台护栏从六楼跳下去了,摔得挺惨。他把这事儿告上了法庭,想让杨某赔钱。法院最后二审裁定杨某没啥责任。 当时他们俩因为啥吵起来呢?就是张某不让杨某的父亲睡他自己的床。不过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他俩平时在一块儿生活摩擦多了。干家政的活儿本来就杂,生活习惯和工作标准不一样,很容易闹矛盾。张某说自己平时老受杨某挑剔,还得被迫吃剩菜,那天一吵吵急眼了,再加上杨某追到阳台边上盯着他看,把他给吓坏了,他这才做出了这么危险的举动。但杨某说阳台护栏不低于1米高,符合标准,是张某自己要跳楼的,平时对他待遇还不错呢。 法院调查了一下觉得吧,这事儿最主要是张某自己安全意识差、情绪没控制住。他一个成年人了,冲动之下干出这种事儿确实不应该。法院也说了,家政工如果有什么诉求得通过合法合理的办法提出来,不能这么搞极端。再说那个护栏虽然没到国家强制要求的1.1米标准,但也符合民用建筑规范了。 一审的时候法院就已经判杨某没责任了,还给了点人道主义补偿。二审还是维持原判。这对咱们以后的服务行业规范很有参考价值。毕竟现在很多家政纠纷都挺让人头疼的,这次判得挺严的。 以后咱们得想办法多给家政工培训培训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还有部门最好推动一下保险制度,给他们点保障。同时心里上也得有人疏导疏导压力。 反正这事儿提醒我们啊,家政服务行业以后得往专业化、法治化转才行。不能老是松散地雇人干活儿了。大家都得理性点、尊重点彼此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