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法院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

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发生在2022年8月的健康权纠纷。小吕和朋友一起到一所中学的篮球场打球,到了之后看到小张在练习投篮,大家就在三分线外观摩。小张投了一个球,篮球反弹回来砸中小吕的右手,导致小吕左手小指骨折。沅陵法院认为,小张在高强度练习时没有注意安全,没有观察周围情况和采取防护措施,他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而小吕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也有过错,因为他知道站在三分线外比较安全,但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综合考虑两人的过错程度和损失情况,法院判决小张承担60%的责任,小吕自己承担40%。小张父母辩称小吕是自甘风险受伤的,但证据不足证明他当时在打球。沅陵法院最后判决小张父母赔偿小吕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6231.5元。这起案件提醒大家看球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运动员在练习时也要注意提醒周围人群和设置围挡,避免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