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梅姨”那批人贩子依法严惩,这是必须的

把“梅姨”那批人贩子依法严惩,这是必须的。(来源:中国妇女网)这件事是从中国妇女网那边转过来的摘要:恶人做的事太没人性了,连法律都看不下去了。3月21日,潜逃了20多年的人贩子“梅姨”终于被抓住了,大家伙儿心里都痛快。网上好多人都喊着要给她判死刑,其实大伙儿不光是气头上发火,更是盼着能有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咱们国家对拐卖妇女儿童的事儿一直抓得很紧。刑法上说得很清楚,只要是拐卖三人以上的,或者是那种大团伙的头头,就最少判十年以上或者无期,最严重的直接枪毙。“梅姨”可不是个小喽啰,她是那个案子里涉及9名孩子的关键中间人,长期负责中转贩卖那些被拐的孩子,是这条链条上绝对不能少的主犯。她的罪根本不是什么小打小闹,完全符合那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跟她一伙儿的张维平都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梅姨”跟他是一路货色的大恶人,法律也得给她一样的重判才行。拐卖犯罪这事儿没有道德底线、没有人性、也没有尊严。它把亲生骨肉拆散了,让好好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孩子掉进了无底的深渊里,还让父母一辈子都在找孩子的路上受煎熬。那种骨肉分离的痛苦、苦苦等待的煎熬、还有心里的伤痕都不是钱能赔的,也不是时间能冲淡的。最高法院的数字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判那些拐卖分子十年以上重刑的比例比其他普通刑事案件高出了10.66个百分点,这说明司法机关对那些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人贩子真是下手不留情。所以说给“梅姨”这群人判刑不光是给这一个案子一个公道的判决结果,更是要给整个拐卖犯罪链条一个狠狠的警告,是对受害家庭最大的安慰,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好的守护。有人说法律是用来保护人的不是用来罚人的。不过要是坏事太出格了、太践踏人的尊严了,法律就不能再心慈手软了。这稿子是韩亚聪写的,周晓柯负责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