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福建泰宁的一个小城镇,小丽因为借住闺蜜家,两个月后就偷走了价值五万多的金表和金项链。她没有逃跑,也没有藏起来,而是把这些东西拿到金店卖掉了四万。为了掩盖罪行,她还给闺蜜买了一个仿真的金镯子塞回原处,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法官给小丽的判决是有期徒刑两年,没有缓刑。法官解释说,小丽的行为不仅是一次普通的盗窃,而是“入户”盗窃,因为她进入了住宅内部。而且小丽不是一次完成这个计划,而是分三次拿的东西,每次选择不同时间和不同物品,并且绕开了监控。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信任不是随意把抽屉敞开给别人看。尽管很多人觉得朋友来家里住就是一家人,门不上锁、抽屉不加锁、首饰乱放似乎是信任的表现,但其实这是缺乏防备的表现。熟人作案最可怕的是你甚至没有提防过他们。小丽欠债、没有工作可能有难处,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她偷窃的理由。 小丽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偷东西的行为,因为她换了假货来填补空缺。她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安慰闺蜜,更是为了欺骗自己和别人。这次交易中,二手金店收东西基本不问来源,给了小偷很多机会。四万块钱卖掉五万块钱的东西中间差额一万块钱是黑市给的“风险补贴”。 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租房、合住或朋友借住等方式生活。然而并没有人教我们如何在不伤感情的情况下保护自己的财产。如果放个带锁的小盒子或写张纸条说明贵重物品请勿触碰并不难做到。 这个案件中没有提到小丽是否后悔过自己的行为。闺蜜没有去送她进监狱也没有去接她出来。听说后来那个仿真首饰一直留在抽屉里没有人动过或扔过。小丽用真金换取了假货这个过程让她们之间原本建立起来的信任彻底消失了。 虽然法院判决后小丽需要服刑两年时间。但是服刑期间是否饿不饿可能并不会有人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