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司法服务忙 多地法院深入基层送法护民生

春节前后是人员流动密集、消费活动活跃的时段,也是各类纠纷易发、诈骗与非法集资高发的节点。

连日来,河南省安阳县、江苏省金湖县、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等地法院结合辖区特点,组织干警深入集镇商圈、乡村活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聚焦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土地承包与婚姻家庭等民生事项,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公共议题,以更贴近生活的方式提升守法用法能力。

问题层面看,节日期间“钱袋子”风险与公共安全风险往往交织。

一方面,部分不法分子借助“高收益理财”“养老项目”“熟人介绍”等话术,利用群众对资金安全与收益增长的焦虑实施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则在购物退赔、冒充客服、公检法来电等场景中翻新套路,容易诱发短时间内集中受害。

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因传统习俗、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等因素,个别群众对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法律边界认识不足,矛盾纠纷可能在节日聚集返乡、人情往来增多时显化。

与此同时,节日聚餐和走亲访友频繁,个别地方仍存在食用野味等陋习,给生态安全与公共卫生带来隐患。

原因分析上,上述问题具有共同的“高频场景”和“信息不对称”特征。

春节前后现金流活跃、消费冲动增强、返乡人员集中,诈骗与非法集资更易“蹭热点、借节庆、打亲情牌”。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部分群众对法律条文熟悉度不高,对合同、承诺、转账、担保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缺乏预判,遇到纠纷时往往依赖经验处理,容易造成损失扩大。

生态保护方面,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禁猎禁食等规定专业性较强,若缺少持续性、通俗化解读,群众对“哪些能捕、哪些不能买卖”“违法成本多高”等关键问题容易模糊,客观上增加了违法风险。

影响层面,普法与司法服务前移具有多重价值。

对群众而言,识别骗局、理解民法典与生态保护法规,有助于降低财产损失、减少纠纷增量,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对基层治理而言,法院干警走到集镇商超、联欢活动现场和村街巷口,把“案后说法”转为“案前提示”,有利于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

对社会整体而言,反诈防非与生态保护并举,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环境,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夯实社会基础。

对策层面,各地做法体现出“紧扣需求、贴近场景、注重实效”的导向。

河南安阳县法院在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展板、悬挂警示条幅、发放资料并提供咨询,突出防范非法集资与反诈防骗的要点,强调不轻信高收益、不随意转账、不泄露验证码等关键提醒。

江苏金湖县法院借助乡村春节联欢系列活动人气,将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送上门”,并通过典型案例讲解增强可理解性。

福建三明三元区法院则面向村民解读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倡导摈弃捕食野味陋习,强调依法保护生态资源、守住法律红线。

实践表明,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听得懂、用得上、记得住”的提示,将咨询台设在群众最常聚集的地点,能够显著提升普法触达率与接受度。

前景判断上,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体系不断完善、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普法将更需要常态化、精准化和数字化支撑。

一方面,应进一步以高发案件类型为牵引,围绕老年群体、返乡务工人员、个体商户等重点人群开展分类宣传,形成“预警提示—案例解读—风险评估—法律救济”的闭环指引。

另一方面,可加强与社区、村委会、商超平台、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等协同,提升风险识别和劝阻能力,把普法融入网格治理与公共服务。

对生态保护而言,建议结合当地物种资源特点与执法司法案例,持续开展禁猎禁食科普,推动形成不买卖、不食用、不捕猎的社会共识。

当法治宣传遇上春节温情,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被赋予了更多人文温度。

从守护钱袋子到保护绿水青山,司法机关以专业力量筑牢民生防线,既彰显了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实践,也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层推进——唯有让法律走进生活,才能让公平正义真正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