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堆放废品被物业依规清理引发诉讼 湖北十堰张湾法院判定物业正当履职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就楼道杂物堆放问题作出判决,引发关注。案件起因是一位退休业主的日常习惯:王大爷长期在小区内外收捡废旧物品,并集中堆放在所在楼栋楼道内。此举很快引起邻居不满,多次向物业投诉,但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2025年3月,物业开展楼道整治清理,将王大爷堆放的杂物一并清走。王大爷随后将物业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1500元。法院判决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法院认为,业主在楼梯道堆放废旧杂物,属于擅自占用业主共有部分,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且废旧纸箱、塑料等多为易燃物,在楼道等公共空间堆放,存在明显消防安全隐患。物业在清理前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在楼栋和电梯内张贴通告、在业主群发送通知,并上门向王大爷及家属说明清理要求和期限。在业主逾期未自行清理的情况下,物业实施清理属于正常履职,不构成对业主合法财产权益的侵害。由于王大爷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经济损失,法院最终驳回其全部诉请。该判决深入强调了楼道作为公共空间的特殊属性。楼道不仅是小区公共区域,也是居民通行和应急疏散通道。看似是个人物品存放问题,实则可能危及整栋居民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堆放杂物容易助长火势蔓延,并阻碍人员逃生和消防救援。近年来,因楼道堆物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2025年7月,江西宜春一居民楼楼道突发火灾,起火物为堆积在楼道口的废旧纸箱、塑料等杂物。2022年12月,陕西西安一高层住宅火灾中,一楼大厅、过道和楼梯间堆放杂物起火,浓烟沿楼道上窜,杂物阻碍逃生,最终造成5人死亡。多起事故表明,楼道杂物堆放并非小事,关乎公共安全。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有权也有责任对公共区域进行规范管理;业主也应遵守管理规约,配合物业工作。个人便利与公共安全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共安全为先。物业清理行为旨在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和生命安全。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公共空间的秩序与安全需要每个人共同维护;尊重他人通行和安全权益,也是对自身生命安全负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