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司法服务下沉田间 法官两赴蔗地化解纠纷护农时

问题——农忙与纠纷叠加,诉累成为“绊脚石”。

扶绥县进入甘蔗收割高峰期,蔗农集中投入收割、转运、交售等环节,时间成本高、劳动强度大。

与此同时,民间借贷、邻里矛盾等生活纠纷并不会因农忙而暂停,若处理不及时,既可能影响当事人生产节奏,也可能因误解加深、证据散失而升级为对抗性争端,进而扰动乡村生产生活秩序。

原因——现实需求倒逼服务方式优化。

本案中,方某因生活所需向何某借款1万元并出具借条,到期未能全额偿还,仅归还部分款项。

何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扶绥县中东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庭梳理证据发现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

调解推进过程中,新的矛盾点凸显:方某正抢抓农时,无暇往返法庭办理签字确认;同时对线上签名操作不熟悉,导致文书签署环节卡住。

基层司法面临的并非“能不能调”,而是“如何让调解更顺畅、更贴近群众的时间表和能力结构”。

影响——把窗口前移,既化解矛盾也稳住生产预期。

为避免手续耽误农时,法庭决定上门服务。

庭长李庆新先携带调解笔录前往甘蔗地现场核对身份信息、指导签署;待调解书制作完成后,又再次到蔗地完成送达,并就文书内容、履行期限与注意事项作出解释。

最终,方某确认还款责任,承诺待1月领取甘蔗收购款后还清余款,何某表示接受,双方达成一致。

本案通过“田间完成程序”,把当事人往返法庭的时间成本降到最低,使矛盾在生产一线就地化解,既稳定了债权人预期,也减轻了债务人因诉讼影响收成的焦虑,有助于在农忙关键期维护乡村生产秩序。

对策——以便民机制提升纠纷治理效能。

此类做法体现出基层司法服务与农业生产节奏的深度适配:一是坚持调解优先、释法明理,用更低成本方式实现当事人利益平衡,减少“赢了官司、输了关系”的风险;二是推进巡回服务、上门送达,把程序性事项从固定场所延伸到群众身边,回应农忙季节的特殊需求;三是注重过程解释与履行指引,避免当事人“拿到文书却不懂怎么做”,提升调解履行率与纠纷终结质量。

更重要的是,这种“跟着农时走”的服务理念,有助于把法律资源嵌入基层治理末梢,推动更多矛盾在诉前、在当地、在一线解决。

前景——从个案经验走向制度化供给。

随着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和金融借贷活动增多,民间借贷纠纷在一些地区呈现季节性与集中性特征,农忙时期更易出现“时间不够、能力不足、往返成本高”等现实障碍。

下一步,基层法院可在总结个案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忙季节便民举措:例如加强“巡回调解+集中普法”联动,针对借条规范、利息约定、还款计划等高频问题开展提示;对线上签署不便的群体提供更友好的替代方案;与乡镇、村委、调解组织形成协同机制,提前识别风险、分层分类处置纠纷。

通过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既能减少案件增量,也能让法治服务更可感、更高效。

把调解书送到甘蔗地,看似只是两次上门、一次送达,却折射出基层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程序应当服务于人民的实际生活,司法温度最终要落在群众的时间成本、生产收益与心理预期上。

让司法资源更多流向田间地头、流向矛盾最需要解决的地方,既是对“司法为民”的具体回答,也是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以法治方式守护稳定、护航发展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