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上海再次交出一份扎实答卷。2月3日召开的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公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新设民营经营主体39.2万户。这个数字既体现市场信心持续回暖,也折射出上海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制度创新动能。作为我国经济中心城市,上海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与国内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市政府以系统性制度供给回应发展难题。一上,配合出台《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法治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制定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围绕融资支持、市场准入、创新激励等重点,形成更具针对性的政策组合。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上,上海率先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成立大宗商品、检验检测等市级经营主体,推动设立国资并购基金矩阵和基础研究公益基金会。这些举措增强国有经济功能的同时,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了空间。尤其是“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的深入落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提供了支撑。 市场监管领域改革也取得实效。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持续深化,推动22个国产创新药械获批上市;“上海标准”和“上海品牌”分别新增12项和44项,累计达到64项和288项。这些成果提升了城市竞争力,也为民营企业创新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分析人士指出,上海民营经济的活力主要来自三上:制度创新持续推进,产业链协同不断增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完善。通过国企采购平台接入市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等改革试点,各类市场主体获得了更公平、更高效的制度环境。
发展关键在改革,改革关键在制度可持续、政策可落地、预期可稳定。新设经营主体数量增长,是信心回升的表现,也是对营商环境和治理效能的直接检验。面向未来,只有坚持以改革破题、以创新增效、以法治护航,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创造力与活力,才能把城市发展的韧性转化为长期竞争力,在高质量发展阶段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