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一名初中生家长赵先生向媒体反映,其13岁的女儿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手机游戏在一年内累计充值10.7万元,其中单夜最高消费逾万元。
经查,多笔648元充值记录集中于凌晨时段,系孩子夜间盗用家长手机所为。
赵先生称,孩子此前以学习为由频繁使用手机,近期成绩骤降方暴露问题。
法律专家指出,依据《民法典》,13岁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消费行为需监护人追认。
本案中,10万元充值明显超出未成年人认知与消费能力范围,家长可依法主张交易无效。
然而,家长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疏于监督孩子夜间行为,存在监护失职。
涉事游戏平台若未严格落实实名认证、消费限额等防沉迷措施,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当前,我国已出台《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游戏企业实施实名注册、时段时长及充值金额限制。
但部分平台仍存在“游客模式”充值漏洞或人脸识别流于形式等问题。
涉事平台回应称,已开通未成年人退款申请通道,具体退费需结合举证材料审核。
此事件折射出多重社会问题:一方面,未成年人自控力薄弱,易受游戏虚拟奖励机制诱导;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对电子设备管理缺乏警惕,将手机等同于“电子保姆”。
更值得关注的是,游戏企业如何在盈利诉求与社会责任间取得平衡。
业内建议,可通过强化支付环节的二次验证、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等技术手段,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
展望未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构建“家庭—学校—企业—政府”协同共治体系。
家长应提升数字素养教育能力,企业须严守合规红线,监管部门则需加大执法力度,对屡次违规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背后,是技术便利与成长边界之间的拉扯。
防沉迷与消费限制不仅是平台的合规题,也是家庭教育与社会治理的共同课题。
唯有把“及时发现、有效拦截、清晰责任、便捷救济”落到细处,才能在守住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底线的同时,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在规范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