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申报启动 余杭区近年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券作为重要政策工具,有效帮助企业降低获取科技服务的成本,促进产学研合作。根据《余杭区深化创新驱动策略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6年2月科技创新券使用兑现征集工作已正式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企业可通过浙大科技园启真脑机智能产业化基地专属渠道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在余杭区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涉及的项目需于2025年7月1日后在浙江科技大脑平台完成申报,并由服务方确认后提交兑付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三类: 1. 技术合同:已备案的科技服务合同及备案证明 2. 财务凭证:服务发票、付款凭证和记账凭证 3. 成果证明: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或项目验收报告等 本次申报全程线上进行,企业只需上传PDF格式材料。多个项目需分别申报。 三、政策红线与合规要求 申报企业须确保材料真实。如发现虚假申报,将取消创新券资格,追回资金,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已申报"余杭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技术合同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四、载体支撑与服务体系 浙大科技园启真脑机智能产业化基地作为本次申报的服务平台,由浙江大学科技园与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共建,专注于脑机智能领域产业化发展,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支持服务。企业可联系基地服务官获取专业指导。
科技创新券是连接企业需求与科研资源的重要桥梁;通过规范管理和高效服务,这项政策将持续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为区域经济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