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贩运"笑气"案件审理终结 多人获刑警示未成年人群体风险

一起跨地区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案件近日在四川省资阳市审结。

经检察机关查明,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期间,以朱某某、罗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成都非法购入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通过自驾运输至资阳市雁江区进行分销。

该团伙分工明确,利用社交软件联络交易,涉案金额累计56万余元。

值得警惕的是,办案机关在调查中发现,经核实的购买人员中有34名未成年人,占比近半数,年龄最小的仅14岁。

这一现象反映出"笑气"滥用呈现向青少年群体蔓延的严峻态势。

分析认为,部分未成年人因对"笑气"危害认识不足,加之其价格相对低廉、吸食方式简单,导致防范意识薄弱。

一氧化二氮作为具有麻醉作用的气体,长期或过量吸食会导致神经系统不可逆损伤。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其经营、运输需取得许可。

然而在利益驱使下,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该案中,除主犯外,袁某、赖某等参与者也分别因协助运输、分销等行为受到法律惩处。

针对此类新型涉未成年人犯罪,资阳市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

2025年先后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和"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堂培训。

数据显示,通过持续高压打击和分级干预矫治,2025年当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数同比下降26.76%,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数下降21.35%,并成功帮助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

从全国范围看,"笑气"滥用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专家建议,需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同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新型毒品识别能力。

资阳检察机关表示,将持续保持打击力度,并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

“笑气”并非“无害的娱乐品”,更不是可以游离监管的普通商品。

此案的审结再次提示:面对新型滥用物质带来的治理挑战,既要以法治手段严惩非法经营、斩断利益链条,也要以社会共治修补认知漏洞、织密保护网络。

把风险讲清、把渠道管住、把干预做实,才能让未成年人远离“尝试一次”的诱惑,守住健康成长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