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一审被判12年

1964年4月出生于山东梁山的张效廉,他曾被聘为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在2024年10月被查后,有关部门于2025年4月对其作出了开除党籍的处理。这次宣判是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给中新社透露的消息。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月28日把张效廉受贿案一审判决的结果公之于众。法庭直接把张效廉以受贿罪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还要他缴纳二百万元的罚金。法院还给追缴到的受贿财物及孳息做出了处理决定,不足的部分还要继续追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1日把这个案子开庭审理了,张效廉在庭上表示认罪悔罪。法院认定他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受贿金额特别巨大。鉴于他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没掌握的部分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积极还退赃了,涉案赃款大部分已经被追缴回来,法庭对他从轻处罚做出了判决。自2007年至2023年,张效廉利用自己担任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还有十三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这些职务便利条件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帮忙,非法收受他们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6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