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条例已经明确,工作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职工有五天年假。要是单位因为工作忙不给休,得按日工资的300%给报酬。但不少职工还是不敢休,比如在北京市朝阳区某科研机构工作的祝里,这两年春节前都想带孩子去哈尔滨冰雪大世界玩,结果一直没成行。单位领导说忙的时候是七八月,这时候项目刚要收尾、写报告,人手根本腾不出来。祝里觉得暑期景点人多,又不想跟领导闹僵,就只能先把年假放下。像他这样没法自己做主安排休假时间的人还真不少。尽管劳动法和条例都写得清清楚楚,但职工能不能享受到这项福利,往往得看单位给不给面子。 北京教育培训机构的李曼已经在那儿干了五年了,按规定她每年能休五天假,可实际上一次也没休过。她告诉记者,单位竞争太激烈了,大家每天都忙着拼业绩,哪有时间休假?连婚假她都没敢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赵忠觉得带薪休假落实难的深层原因在于社会上有“休假耻感”,大家总觉得加班才是敬业的表现。想让这项制度真正落地,光靠制度和监管不行,还得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明白这是法定权利。只有让他们意识到这是双赢的选择,劳动者才敢休假。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提出休假制度不能“一刀切”,得根据企业类型灵活安排。因为现在的规定对所有用人单位都一视同仁,但中小微企业很难负担得起跟大企业一样的休假成本。他建议政府通过税费减免或财政补贴来分担小微企业的费用压力,这样才能让休假变成企业的自觉行动。 条例里还规定了如果因为工作需要确实没法安排休假的话,经过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休。但在实际执行中有些企业和员工私下商量以年休假换报酬。比如北京市海淀区某餐厅店长林洋说,他们店里因为客流大不给休假的员工每天能领200元补助,“钱不多我也知道该去投诉但为了不撕破脸只能接受”。 王天玉还提到现在各地在推行中小学春秋假时也在同步衔接职工休假政策。像安徽省和江苏省都把落实带薪错峰休假与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并列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赵忠认为这能有效解决“孩子放假家长难休”的问题,释放家庭消费需求。他觉得只有让休假制度适配企业实际发展状况,才能让这项福利从“强制要求”变成企业的“自觉行动”。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落地见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表示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制度。赵忠建议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不能光等劳动者来投诉才介入检查,而要进行常态化主动监督检查。他还建议各地统计辖区内职工实际享受休假的比例以及未休年假按法定标准补偿的比例等数据。“只有把这些数据纳入民生发展核心指标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出来”,赵忠认为这样才能用量化指标压实政府的监管责任。 针对那些既不给休假也不发补偿金的企业,王天玉建议条例修订时要明确政府的监管职责。“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追缴赔偿金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应受访者要求祝里、李曼、林洋为化名)